销售期限与条件
报价与有效期
所有书面报价自发出之日起,有效期为 30个自然日,除非报价中另有明确规定。
报价基于询价时的物料、人工及市场情况。有效期过后或上述基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,我司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。
订单与接受
客户订单需经我司书面(含邮件)确认接受后,方构成有效合同。
对于包含零配件销售的订单,产品规格、型号以订单及我司确认为准。
价格与支付条款
价格:均为人民币报价,除非另有说明。不含增值税,适用税费将按规定额外计收。
支付方式:
维修保养服务:服务完成验收后付清全款。对于长期维保合同或大额项目,可约定分期付款,如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。
零配件销售:收到全款后,承诺在 3个工作日 内安排发货,并告知运单号。
所有款项应支付至我司指定的唯一对公账户。
质量保证与责任限制
服务保证:对于维修保养服务,我司对工作范围内提供的劳务质量提供 90-180天 的保修期,自服务完成之日起计算。
配件保证:提供的零配件(如机油滤清器)保证为原厂正品或符合行业标准的优质品牌件,并提供该配件制造商规定的标准保修。原厂配件保修遵循原厂政策。
责任限制:我司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超过引发索赔的该笔订单金额。对于任何间接损失、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,概不负责。
其他重要条款
知识产权:所有技术方案、图纸等我司提供的文件,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,客户仅可为合同目的使用。
违约与终止:任何一方严重违约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补救的,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。
管辖法律: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,任何争议应提交至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